垃圾处理
1、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是对垃圾进行预处置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农村生活垃圾与城市生活垃圾有很大不同,城市生活垃圾在“干湿分类”基础上,采用四分法,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农村垃圾,考虑到农村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接受程度和可持续性,可采用五分法,按照废品、可降解有机垃圾、建筑灰渣类无机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废品主要是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可回收废品,可将降解有机垃圾主要是厨余垃圾和粪污垃圾,无机垃圾主要是砖石、灰渣等不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主要是农药包装废弃物、日用小电子产品、废油漆、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危险废物。
垃圾分类设施要与回收利用、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系统衔接匹配,完善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投放有效衔接,建立分类回收与废旧物资回收相结合的管理和运作模式。
2016年12月2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推广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经验的通知》(建村函2016-297号),推广金华市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经验,金华市采用“两次四分”的分类方法,与再生资源体系衔接,将可分类的可回收物直接进入再生资源系统,对可降解的有机垃圾采用堆肥等技术就地处理,降低垃圾收运处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