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背景
为加强兽药生产企业洁净室(区)检测工作,规范洁净室(区)检测机构检测行为,确保兽药生产安全,日前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兽药生产企业洁净室(区)检测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洁净室(区)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检测工作。兽药洁净室(区)检测是兽药GMP检查验收的重要环节,是兽药生产许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兽药生产企业洁净室(区)建设和运转水平直接关系到兽药生产水平和质量安全水平。
二、服务内容
1、检测项目
温度、相对湿度、换气次数、静压差、空气洁净度、空气沉降菌、噪声、照度、新风量、风速不均匀度、自净时间
2、检测依据
GB 50591-2010《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457-2019《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50073-201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92号
GB50591-2010《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