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规范》(2008年版),决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以加强化妆品的监督管理,保持我国与国际化妆品标准的接轨。与2002年版相比,新规范的变动主要集中在禁限用原料和检测方法上。在原料方面,新规范根据欧盟《化妆品卫生规程》,增加790种禁用物质,现共有禁用物质1286种,并将卫生部2005年发布的《染发剂原料名单》纳入规范的限用原料名单中。新规范还对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染发剂中的部分原料予以调整,包括删除、增加和改变限用条件等,此次修订增加了几种新的禁限用原料的检测方法,如部分抗生素的检测方法,4种去屑剂的检测方法(水杨酸、酮康唑、氯咪巴、呲啶酮乙醇胺)等。修订中增加了两种防晒化妆品UVA防晒效果评价方法,一种是人体法,一种是仪器法。还增加了防晒产品防水功能的测定方法和标识要求。
检测依据国内外相关标准为您提供各种化妆品原料、成品及日化用品的全面检测。
检测项目:
卫生化学检验
砷 | 锶 | 疏基乙酸 | 氧化型染发剂中染料 | 甲硝唑 |
铅 | 总氟 | 氢醌 | 氮芥 | 抗生素D2&D3 |
汞 | 总硒 | 苯酚 | 斑螯素 | 可溶性锌盐 |
甲醇 | 硼酸和硼酸盐 | 性激素 | a-羟基酸 | 化妆品抗UVA能力 |
游离氢氧物 | 二硫化硒 | 防晒剂 | 去屑剂 | |
镉 | 甲醛 | 防腐剂 | 抗生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