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质量安全检测 MSDS安全说明书办理
大陆地区对化妆品的检测法规要求,2015年12月23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于国家食药局发布,并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点击查看《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发布,点击下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新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对限制物质的要求明显严于《2007版化妆品卫生规范》,对产品中铅、砷的残留限量分别从原来的40mg/kg、10 mg/kg,调整为10 mg/kg、2 mg/kg,与欧盟相关规定保持一致(汞≤ 1 mg/kg,铅≤ 10mg/kg,砷≤ 2 mg/kg),且严于美国相关规定(汞≤ 1 mg/kg,铅≤ 20 mg/kg,砷≤ 3mg/kg);增加镉指标,要求其含量不得大于5mg/kg;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范性技术文件的要求,明确增加了2种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分别为二噁烷不超过30mg/kg,石棉为不得检出。2016年6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管理监督总局发布了2016年第108号公告,就实施《规范》有关事宜进行了公告,→点击查看关于实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
化妆品检测项目背景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中将化妆品定义为:以涂擦、喷洒或者其它类似的方法, 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化妆品分类以生产工艺和成品状态为主要划分依据,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液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和其他单元。《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规定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分别是: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包括美白)和防晒9类化妆品。
化妆品检测标准: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
GB/T29680-2013洗面奶、洗面膏
QB/T2872-2007面膜
QB/T1857-2013润肤膏霜
GB/T29665-2013护肤乳液
QB/T2660一2004化妆水
QB/T2874-2007护肤啫喱
QB/T1975-2013护发素漂洗型
QB/T1859-2013爽身粉、痱子粉
QB/T 1645-2004洗面奶
QB/T 2654-2013洗手液
GB/T 299902013 润肤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