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妆品注册备案常见问题
01如何留样?
《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留存每一批生产的化妆品样品备查。留存样品数量应当能够满足开展注册备案检验所需。
02配方是否允许变更?
仅原料更换供应商等导致产品配方不可避免的发生微小变化,这种情形的配方微小变化是允许的。
03管理部门改变?
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地址跨省份发生变化,导致备案管理部门改变的,普通化妆品的备案编号和备案监管责任也会发生改变,需要重新进行备案。
二、材料名称
1、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2、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3、产品配方
4、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5、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6、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7、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
8、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10、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11、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12、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CIO合规保证组织拥有医药及有注册工作10年以上经验的专业团队。不仅能为全球企业或个人提供化妆品注册申报服务,还能提供化妆品经营方面的专业咨询服务。我司有百余人专家团队,从产品评估、功效评价到配方及包装审核、资料编写都有专人负责,选择我们等于选择了一个团队,大大缩短产品获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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