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则号[HS]0306.24
2、海关税则分类检查要点
海关检查的目标为:活的、新鲜的或冷冻的螃蟹在税则号第0306. 24项目下,再细分为,雄螃蟹(Paralithodesspp.)、雪螃蟹(Chionoecetes spp)、游水螃蟹(Portunusspp)和其他螃蟹。在有些场合,螃蟹的进口受正式批准进口条例影响(正式批准条例第2项)。食品卫生法要求进行进口申请,以便螃蟹能进口。
3、主要法律法规
(l)对外交流及外贸法[进口贸易控制内阁令]
在进口贸易控制订单的内阁规定下,从日本领海水域外输入的甲壳类要按照正式批准项目(正式批准项目第2项)由经济产业省作出详细说明。在外国港口装船的甲壳类和从日本港口出发的捕捞船不必申请,也就是说只要甲壳类不是由外国港口出发的捕捞船运输的就不必申请。
(2)《食品卫生法>
《食品卫生法》规定,以销售为目的的进口蟹类需要进口通报表格,进口商需要提交全部
的“食品进口通报表格”以及相关的文件,交给进口食品检查局,登陆口岸检疫部门。经过文件检查和产品检验后,如果没有食品卫生问题,申请表复印件将盖上“通报确认”章后还给
进口商。
本法还要求作为生吃的鲜冻鱼和贝类要按照标准进行检验。当销售鲜贝类、鲜鱼
片等鱼类加工产品和冷冻产品时,在其包装和容器上应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贴上标签。标
签、食品卫生法建议,食品原料标签上应注明过敏源。螃蟹及其加工产品也建议提供标签标
明其包含蟹类。本规定从2002年4月1日起对进口的食品及其加工产品和食品添加荆开
始起用。
4、进口清关
进口商必须向海关提供“进U申报表格”并附上发票、提货单、保险声明书、进口食品申报表等,以及盖好章的“申报确认书”和其他文件。在海关检查、检验和纳税之后,发给进口许可证。
5、销售途径和重要注意事项
进口鱼类产品的销售火体分两类,第一类足在东京和其他重要城市,由进口商到批发商进行分配。第二类是批发市场以外的。从进口商和加工者到掌握批发市场以外的批发商。由他们批发给连锁经销商和小型零售商。进口鱼类产品经常通过第二种渠道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