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类危险品如何进口清关知识分享_5.2类危险品进口手续
5.2类危险品有机过氧化物:有机过氧化物系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过氧化氢中的氢原子被烷基、酰基、芳香基等有机基团置换而形成的含有-O-O-过氧官能团的有机化合物。特征是受热超过一定温度后会分解产生含氧自由基,不稳定、易分解。化工生产的有机过氧化物主要是用来作合成树脂的聚合引发剂、催化剂。在高分子材料领域,它可用作自由基聚合的引发剂、接枝反应的引发剂、橡胶和塑料的交联剂、不饱和聚酯的固化剂以及纺丝级聚丙烯制备中的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调节剂。
进口有机过氧化物需要注意的有:
1.进口海运有机过氧化物(整柜)到港前货主需要像海事局申报,不然会面临高额罚款
2.所有进口危险品需要做法检申报,接受检验检疫
3.所有有机过氧化物需要加贴中文危险品标签,建议有条件的情况下国外黏贴,不然查验的时候会面临整改产生额外费用
4.包装需要符合容纳危险品要求,包装上要有UN包装标记号
进口有机过氧化物清关单证一般需要:
1.提单
2.INVOICE
3.装箱单
4.企业符合性声明
5.是否添加稳定剂声明
6.MSDS中文翻译件
7.中文危险品标签(中文GHS标签)
MSDS很重要,要准确,因为中文危险品标签也是按照中文MSDS上信息做的。
进口有机过氧化物中文危险品标签基本信息:
1.品名
2.成分
3.GHS标识
4.危险声明
5.预防措施
6.事故响应
7.安全储存
8.废弃处理
9.制造商电话&地址
10.供应商电话&地址
11.应急咨询电话
进口有机过氧化物清关申报流程:
到港前危险品海事局申报(整柜)——报关——缴税放行(海关查验放行)——检验检疫查验(查验包装,中文标签,核对资料等)——检验检疫整改(放行)——提货——商检调离查验(如有)
知识拓展:
海关对进口餐具的监管要求
海关按照国家标准对进口餐具(食品接触产品)实施检验,进口餐具(食品接触产品)必须符合我国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检验要求。除通用要求外,进口企业还应在报关时提交产品符合我国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声明等相关材料。
我国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的标准体系,主要包括:
① 适用于所有食品接触产品的通用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1 2016)。
②适用于某类材料或产品的特定要求——如GB4806.3~112016分别对用作食品接触的搪瓷、陶瓷、玻璃、塑料树脂、塑料材料、纸和纸板材料、金属材料、涂料及涂层、橡胶材料制品做出了要求,GB9685-2016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规范。
③对特定物质的限量要求和测试方法,包括重金属、双酚A等数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