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审核------境外投资广州代办
对外投资备案办理需准备的材料:
1.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
2. 投资主体身份文件,如营业执照等;
3.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自决议;
4. 证ming投资护体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如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
5. 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构架协议等文件;
6. 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004年10月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21号令"),以此确立中国境内企业境外投资核准制度。
2009年6月8日,《关于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外资[2009]1479号)具体细化了小路条制度,开始将"确认函"明确为有关企业向国家发改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的必备附件。
2011年2月14日,《关于做好境外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1]235号)将一部分国家发改委的核准权限下放至省级发改部门,并扩大了项目备案管理的范围、缩小了应进行信息报告的项目范围,开始确立了特殊项目(范围与后续9号令规定的敏感类项目基本一致)的核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