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诚信经营示范AAA单位
(一)经营主体合法
与其经营项目相关的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严格按照核定项目亮证亮照经营。
(二)经营行为规范
1.无假冒伪劣行为。建立并严格执行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食品、药品、日化用品、电器、建材、农资等重要商品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以次充好,不出售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商品,1年之内无监督抽检不合格商品。
2.商品(服务)明码标价。遵循公平、诚实、守信的定价原则,加强价格自律,做到货真价实。不搞虚假宣传、虚假让利、虚假优惠等欺诈行为,不搞价外收费。
3.使用标准计量器具。在经营中一律使用经计量监督部门检测认定的标准量器和衡器,无短斤少两行为。
4.经营场所干净整洁。商品摆放整洁有序,店容店貌美观大方,主动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
5.坚持文明诚信经营。从业人员着装得体、举止端庄、用语文明、待客热情。尊重顾客的合法权益,坚持公平交易、童叟无欺。
(三)消费维权机制健全
自觉履行诚信经营的社会责任,建立健全保护消费合法权益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信用记录良好
自觉履行企业年报制度,Zui近2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