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榔是棕榈科槟榔属常绿乔木,原产于马来西亚,亚洲热带地区广泛栽培。槟榔的果实经加工制成干果是一种咀嚼嗜好品,在我国海南、湖南、台湾等地区自古就有消费槟榔的习惯,而成熟槟榔种子列入《中国药典》,曾被用来治疗绦虫、蛔虫、绕虫等寄生虫感染。
槟榔干果进口申报
槟榔干果进口申报时须按照进口食品的要求,办理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出口商代理商备案,依据《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之规定持下列材料向海关报检: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相关批准文件;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疫(卫生)证书;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提供进口食品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根据植物源性食品准入要求,从下列国家或地区进口(干的槟榔果)
01马来西亚
02缅甸
03泰国
04印度
05印度尼西亚
06越南
07中国台湾
药用槟榔进口申报
药用槟榔进口申报时须按照进境中药材的要求,当凭下列材料,向进境口岸海关报检: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出具的符合海关总署要求的检疫证书;原产地证明、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发票。依据《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实施<进口药材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向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进口药材备案,可采用无纸化方式向海关申报,以备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槟榔目前并未列入国家卫健委公布的药食同源名单内,且含有对人体机能产生影响的生物碱,擅自用做食用香辛料,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