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资质申报时间
ISO《城镇集中式水回用系统设计指南》主要规定了集中式水回用系统设计原则和方法,阐释了水源、处理、储存、输配、监测等水回用关键环节的设计要求和水质指标,提出了集中式水回用系统4种利用模式,明确了处理工艺、管网输配和利用途径之间的关系。具体水质指标目标值和管控区间不在该标准的讨论范围内。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如下。
2.1 集中式水回用系统规划和设计
在制定集中式水回用系统总体规划时,需考虑和确定的主要因素包括:规划原则和目标;规划范围和项目周期;水回用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阶段可能遇到的问题;再生水利用途径和相应的水质水量需求及再生水管网设施建设要求;城镇区域规划;水回用系统现有和未来发展规划布局;经济可行性;环境影响;再生水运营单位和相关人员意见征询;再生水用户需求和公众可接受度调研。规划制定完成后,行政主管部门需进行定期核查、更新和修正。
2.2 集中式水回用系统关键环节和利用模式
集中式水回用系统通常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或符合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的污水为水源,进行集中处理,再将再生水通过输配管网输送到不同的用水场所或用户管网。集中式水回用系统设计基本原则包括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经济性。集中式水回用系统主要包括水源、处理、储存、输配和监测等关键环节。为保障人体和环境健康,需要对系统各关键环节进行系统分析和评价,并采取从再生水水源到Zui终输配和利用的全流程风险控制措施来预防危害或使危害降至可接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