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环境工程综合治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国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开展可追溯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如我院参加设计的南宁市朝阳溪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海口市美舍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这些工程在建设前都存在严重的行洪排涝问题,两岸建筑凌乱,环境状况恶劣(见图1)。工程建成后非常显著地改善了当时的城市环境,被称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见图1)。受历史条件所限,如果按现在的眼光看,这一批工程肯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是经常被诟病的河道“三面光”和“覆盖”问题。造成这一类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老城区河道两岸建筑密集,要使河道满足行洪排涝标准和截污的要求,就需要扩大河道断面和沿河两岸敷设截污管线,毫无疑问会进行大面积的拆迁工作,而当时的财力和拆迁安置能力是十分有限的。
例如南方某城市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中考虑过3个方案,即自然生态边坡的“全明”方案、上游覆盖下游敞开的“半暗半明”方案、上下游全覆盖的“全暗”方案。从参数方面分析,采用1∶3不等的自然边坡设计(糙率0.025,边坡稳定),河道上口宽度显然要大于采用浆砌块石(糙率0.025)或钢筋混凝土(糙率0.014)结构的直立挡墙矩形断面宽度,再加上两岸截污管所占的位置,造成自然生态边坡“全明”方案中沿河两岸的拆迁量比“半暗半明”方案的增加了接近一倍,导致其拆迁费用和安置能力无法承受。另一个原因是城市的快速扩张需要大量的土地,沿河地块Zui为抢手,多数已被规划控制,甚至小区地块的边线就在河边上,使河道水系没有更多的治理空间;是河道水质的问题,
当时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首要目的是解决河道行洪排涝安全和治理沿河两岸脏、乱、差环境等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而城市的排水管线和污水处理厂都处在持续不断的“补缺”过程中,污水系统的构建尚不完善,基本上没有经过深度处理的再生水,也没有再生水管道系统,再加上截流倍数低、截污不彻底以及多头治水等原因,造成缺水城市无水可补、多水城市有水难补、河道水质难有改善、雨后溢流频繁有加,构建起河水环境项目的策划可以说是走了一条与以往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路线,其中突出的一点就是先确定了“末端”,规定了治理后河道要达到的水质标准,并制定了严格的、可操作的考核体系。在设定了水质达标这一底线的基础上,建设、设计、施工、运维各方都要穷尽所能,系统治理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使那考河水环境项目取得了非常好的治理效果,除了水质持续达标以外,水生态也得到了恢复,做到了“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来的水环境工程系统十分脆弱,更谈不上生态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