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操作法国食品进口报关提供审标贴标及清关服务
服务宗旨:以长期配合为目的,提供客户高性价比的物流报关服务,答应您的服务肯定能做到,做不到的服务坚决不答应。食品进口方即贵司提供以下资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
2.企业商检备案号(报检用)一般是15位数的,47开头的;
3.三合一标签――样本请参考附件(每个型号都需要提供1式3份);
4.中文标签―样本请看参考附件,(每个型号都需要提供1式3份);
5.中英文对照-――样本请看参考附件(每个型号都需要提供1式3份);
6.单位(即贵司)营业执照―复本(经营范围需有注明:酒类经营权);
7.标签备案申请书――样本请参考附件(每个型号都需要提供1式3份,需要委托人盖公章)
确认进口食品是否允许进入 → 境外出口商和进口商备案 → 审核进口单据(原产地证、卫生证书、标签等) → 换单 → 报关预录 → 商检→ 缴纳税费 → 海关查验或放行 → 动卫检 → 抽采样 → 送货 → 商检局出具卫生证书。
进口食品人要好相关的材料 :
包括货物的品质证书、产地证、安全卫生证书、及熏蒸剂、添加剂shiyongzheng明等单据。在货物入境申报时,进口食品人须将这些单据与其他货运单据及商业单据一同提供给检验检疫。进口预包装食品时,应提前印制中文标签,其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GB7718-94)之规定。
进口食品到港后的申报:
进口食品进港后,要由进口商或代理人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提供相关货运单据、商业单据、卫生资料等。上述材料经合格后,为尽快疏港,人员将开具“卫生检验放行通知单”,货主凭此单报关、提货。货物通关后,应存放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库房,人员将对货物进行现场卫生检查和卫生,同时随机抽取部分样品。人员根据我国食品卫生和卫生要求,参照输出国(地区)食品卫生状况,货物在运输、贮存中的状况及现场情况,确定检验项目,将样品送实验室检验,在此期间,货物应封存,不得使用或销售。如经检验合格,检验检疫机构将出具卫生证书,该批食品可以使用或销售;如经检验不合格,根据有关规定,该批货物将视不同情况,给予销毁、退货、改做它用或重加工后食用的处理。
办理标签核签章,所需资料如下:(商检局办理)
1)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申请表(盖进口单位公章)
2)进出口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进口单位公章)
3)原产地证复印件(盖进口单位公章)
4)进口货物外包装彩图英文件(用A4纸打印、盖进口单位公章)(有的时候,拿进口食品的包装实体样本)
5)进口货物外包装中英文对照件(用A4纸打印、盖进口单位公章)
6)以上文件都是一式三份。
进口流程:备货---单证---办理标签审核---货物到港---换单---报检---(商检吊柜查货抽样)---报关(审价、查货)---交税---放行入仓---检验检疫,出具国内的《食品检验合格卫生证》
食品(MFDS)发布了第2022-43号告示,修改《食品等履历追溯》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1.为了联系各行业的食品履历追踪信息,明确规定产品入库、出库的时间。2. 制定非注册及调查、评估依据。3.制定在发生食品事故时提供履历追踪信息的依据。4. 调查、评估计划报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