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公共场所卫生检测项目 有害因子检测
公共场所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才允许正常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申请卫生许可证及复核续证时,需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一年内的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公共场所(7类)
l 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l 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l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歌)舞厅、音乐厅;
l 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l 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l 商场(店)、书店;
l 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及评价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场所中,涉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
服务对象:所有使用集中空调的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