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设境外公司
对新设立的境外公司投资,境内投资人需要准备《境外直接投资申请表》(该表中说明投资路径、终目的境外企业信息、投资规模、资金结构、项目情况等多项内容),境外投资目的公司章程、合同、协议等,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境内投资主体的审计报告),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投资环境分析等),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2.并购境外公司
对于并购境外公司的投资,境内投资人需要填写的《境外直接投资申请表》与新设境外企业须填写的申请表差异不大。其主要差别在于对并购目的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产情况和收购方案的说明上。并购项目还需要递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的内容同样包括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投资环境分析等,并提供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一、对《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作出修改
将第七条修改为“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额20亿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
二、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2号)作出修改
(一)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修改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范围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核准目录》执行。
本办法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核准目录》中规定的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广州境外投资备案银行外汇审核所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