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内地居民口袋中的钱越来越多,投资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而投资的增多也极大的推进了内地生产力的提升,使得人民生活品质迅速提升。但旺盛的投资需求是把双刃剑,在推动了国民经济发展的也导致境内资本流出增加,如不加以管控,中国改革开放多年积累的财富必将挥霍一空。为降低资本流出带来的危害,国家很早就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资本流向境外的行为进行管控。国家限制资本流向境外,并不意味着完全不允许境内资本在境外投资,只是对流向境外的资本进行必要的审核和监督,并尽可能满足资本向境外投资的需求。而ODI备案和审核制度,就是满足资本输出境外的通道之一。但ODI备案和审核要求较严,所需的申报文件也较为复杂,内地客商在申请ODI备案和审核时难免有所疏漏。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资料
1、境内投资的主体信息。
2、境内投资主体(深圳公司)较近一个月财务报表;
3、中方投资的构成自有资金金额
4、中方投资的构成贷款资金金额,需要贷款合同一份;
5、向个人贷款需提供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较近一个月银行水单;
依照外管局75号文及后续发展出的35号文规定,境内投资人如果想要向境外输出资本完成投资,就必须向商务厅/部、发改委(省级及)、银行部门分别报送境内投资人主体情况和境外投资项目的情况,由这些部门对投资人及投资项目进行备案和审批,并由银行部门完成外币兑换和输出工作。也就是说,如果某境内投资人想要向境外投资,就必须向3个部门递交相应的审核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