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OJ)公告从今日(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出口欧洲电子电气类产品(除和监控设备)正式全面RoHS 2.02011/65/EU附录II修正指令(EU) 2015/863限制要求ROHS10项;(过渡期结束)此外,已属REACH附件XVII第51条邻苯管控的玩具产品将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摘要:
随着电子电器设备的快速成倍增长,大量的电子废弃物也迅速增加,为控制电子电气废弃物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不同国家或地区都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管控。其中,限制电子电气产品中10种有害物质RoHS2.0指令附录II,要求自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
ROHS2.0修正指令附件II受限物质清单:
RoHS是进入市场产品及材料的环保证明,该指令属于强制要求;涉及该指令的产品或材料不能出具RoHS环保报告证明的将无法进入欧洲市场销售。
3(a)短型(长度≤500毫米)2011年12月31日前无限量要求;2011年12月31日起为每盏不超过3.5mg,已提交豁免期延长或更新的申请。3(b)中型(长度>500毫米且≤1500毫米)2011年12月31日前无限量要求;2011年12月31日起为每盏不超过5mg已提交豁免期延长或更新的申请。3(c)长型(长度>1500毫米)2011年12月31日前无限量要求;2011年12月31日起为每盏不超过13mg已提交豁免期延长或更新的申请。4(a)其它低压放电灯中的(每盏)2011年12月31日前无限量要求;已提交豁免期延长或更新的申请。4(b)通用照明用的高压钠(蒸气)灯,其显色指数Ra>60的。一、RoHS及RoHS2.0指令
RoHS全称为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E,即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是议会和理事会于2003年1月通过,也称2002/95/EC指令。RoHS于2005年、2011年先后进行了两次修订,升级为RoHS2.0,原来测试的6项升级为10项,并规定过渡期。
2017年11月:公报发布了指令(EU),对RoHS指令(EU)进行修订,主要修改了电子电器及回收利用零部件的使用条件和附件III豁免清单的时效期,该指令自2017年12月11日开始生效。成员国应在2019年6月12日之前通过并公布符合本指令所必需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立即将法案上交委员会。ROHS2.0新修订指令丨今日起正式发布强制实施RoHS2.0附录II(EU)修正指令。附录I:本指令所涵盖的电子电气产品种类。附录II:第4章(1)所述限用物质和均质材料中以重量计算的能接受的大浓度值。附录III:第4(1)条款豁免的要求。随着法规的不断更新。二、ROHS2.0附录II新修订指令(EU)2015/863的发布
2015年6月:在其公报上发布指令(EU) 2015/863对RoHS 2.0(2011/65/EU)附录II进行修订,正式将四种 (DEHP、BBP、DBP、DIBP) 列入RoHS2.0附录II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限制物质。本次修订自公报上公告后第二十天起即生效,各成员国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指令转化为本国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