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及资料: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若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说明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企业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企业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知识产权采用分类评价,其中: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按Ⅱ类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