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再生垃圾回收,
一、废旧物资行业虚开刑事风险覆盖全链条,业务模式定性是关键
在废旧物资行业,自2008年取消回收经营业务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和用废企业两类主体的增值税进项抵扣不足问题愈发凸显。为了解决增值税进项抵扣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问题,部分回收企业及用废企业采取了虚开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例如在没有真实交易情况下让他人虚开、超出真实交易情况多开等等。 也有一些有真实交易的合法行为,在司法实践当中被错误认定为虚开。随着“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及各地税务专项整治的深入推进,近期爆发的虚开案件呈现出链条式打击的特点,例如在个体户从散户处收购废旧物资,转售给回收企业,销售至用废企业的业务链中,回收企业、用废企业、个体户等均不同程度涉案,甚至部分源头散户也受到牵连涉嫌虚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