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办理RCEP原产地证成员国有哪些,办理RCEP原产地证流程,办理RCEP原产地证需要什么资料;
——什么情况下办理RCEP原产地证?
答:
累积规则在国际上的解释为:允许国家使用特定第三国生产的部件,而不用遵守通常的原产地的要求。只要这种部件在享受优惠的出口国进行了加工,由此而生产的产品并不丧失优惠协议下的优惠待遇。
例如;含有日本进口原料的产品从我国出口到泰国,经过区域价值累积后,我国将可能被认定为原产国,产品享受优惠关税。比之前的双边自贸协定的原产地规则,比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进步了很多。
这样一来,RCEP的15个成员国可以使用区域累积原则,产品原产地价值成分进行累积,来自RCEP任何一方的价值成分都会被考虑在内,这将提高协定优惠税率的利用率。
——成员国有哪些?
区域经济成员生效的国家有:成员方是指中国、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协定》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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