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0469-2011用外科》是食品品督管理局发布的标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行业标准。从2013年6月1日开始实施使用,废除旧标准《YY0469-2004》
对于《YY 0469-2011用外科》的具体技术要求和检测要求,们现在给大家了解下:
1、 外观:
外观应整洁、形状完好,表面不得有破损、污渍。
2、 结构与尺寸:
佩戴好后,应能罩住佩戴者的鼻、口至下颚。应符合标志的设计尺寸及允差。
3、 鼻夹:
上应配有鼻夹,鼻夹由可塑性材料制成。
鼻夹长度应不小于8.0cm。
4、 带:
带应戴取方便。
每根带与体连接点处的断裂应不小于10N。
5、 合成液穿透:
2ml合成液以16.0kPa(120mmHg)压力喷向外侧面后,内侧面不应出现渗透。
6、 过滤效率:
细菌过滤效率(BFE):的细菌过滤效率应不小于95%。
颗粒过滤效率(PFE):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应不小于30%。
7、 压力差(p):
两侧面进行气体交换的压力差p应不大于49Pa。
8、 阻燃性能:
材料应采用不易燃材料。
离开火焰后燃烧不大于5s。
9、 微生物指标:
细菌菌落总数CFU/g:≤100
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绿脓杆菌: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溶性链球菌:不得检出
真菌:不得检出
包装上标志由“”或“无菌”字样或图示的应无菌。
10、 残留量:
经的,其残留量应不超过10ug/g。
11、 皮肤激性:
材料原发性激指数应不超过0.4。
12、 细胞性:
的细胞性应不大于2级。
13、 迟发型超敏反应:
材料应无致命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