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危险种类报告。
危险种类报告也就是《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简称“危特报告”,是由海关专项检测实验室签发的证明文件,如果涉危非危的化工品,在报关过程中会需要提供该证书来申请办理危包证,是申请危包使用证的其中一个重要的文件。
二:为什么有些普通化工品需要办理《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有些化工品,明明是普通化工品,并且MSDS中都显示不是危险品,为什么海关还需要我们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那是因为这个产品有些是危险品,有些不是危险品,CIQ代码存在多个代码,有些代码是危险品,如果申报为非危险品,则可能需要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
三、为什么危险品也需要办理《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大部分情况是涉危非危险化工品需要办理《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由于国家监管变严,口岸政策改变原因,危险品也需要办理,我们能遇到以下几种情况:
1.危险品在口岸报关的时候,海关需要我们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但并不是所有口岸都需要提供,比如说:危险品在广州口岸进口需要提供,危险品在上海口
岸不需要提供,具体看口岸政策。
2.危险品在商检调离的时候,查验的海关人员需要我们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很多口岸以前是口岸直接查验,不用做调离,随着政策的改革,危险品很多都是调离到属地做商检查验,查验的海关人员就会要我们提供此报告。
四、《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的种类
1、上海等口岸报关的化工品,做非危鉴定,不需要公选“GHS”选项,只是:判断是否是《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检测费较便宜。
2、广州、深圳等口岸,报关的化学品,做非危鉴定默认勾选GHS”选项,除了“判断是否是《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还包含了“GHS危险公示标签”、MSDS鉴定,检测费用稍贵。
四、申请办理《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流程如下:
广州海关申请危险化学品检验的说明
一、流程
填写检验申请单→提交资料和样品→受理报检→资料初审→检测及评估→签发证书。
二、需提交的资料
1.检验申请单——委托检验业务申请单(我司提供)
2.申请人对其货物的成分声明
3.需审核的中文安全数据单(SDS):正本和电子版
4.需审核的货物的内外包装中文危险信息公示标签:样本和电子版
5.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自愿委托声明
三、送检样品数量及其管理
1.送检样品为固体,需100克(如该样品需做固体燃烧速率试验的,需样1kg);
2.送检样品为液体,需150毫升(如需做金属腐蚀的样品另行通知,需样2L);
3.送检样品为气雾罐或烟雾剂,需3~5罐未开启过的全新样品;
4.不确定送检样品的数量或特别贵重样品时可先与我们电话联系;
5.送检样品包装(或瓶)上应标明样品名称及送检单位名称;
6.为了便于核查,我中心对于来样均需保留,如贵重或特殊的样品需退还的,请在申请单备注栏上说明“退样”。
我们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是广州海关下属实验室,可以做危险化学品的测试,可出具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检验证书、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编制MSDS和编制GHS公示标签。有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四、其他问题
1、证书有效期多久?
答:一年,到期后需要重新提供样品和资料办理
2、没有样品可以办理吗?
答:可以,允许先办理,后面再补样品。
3、货到港了,还没办理怎么办?
答:可以立马提供资料办理,出回执去报关,等您收到货以后再寄样品给我,我再送到商检局。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TDG、GHS分类办理
化学品理化参数检测
依据GB、ASTM、EC等相关物性测试标准,提供化学品的理化参数检测服务,为化学品登记、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等提供科学依据;
差示扫描量热DSC分析、pH值、闭杯闪点、开杯闪点、燃点、熔点/熔程、沸点、密度、粘度、金属腐蚀速率等
化学品危险特性分类鉴别、危险化学品鉴定与分类
依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危险化学品目录》、《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等标准,向客户提供化学品危险特性分类鉴别、危险化学品鉴定与分类、《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证明、单项物理危险特性鉴定等服务
1.货物运输(空运、海运、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条件鉴定服务与咨询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是MSDS服务的一个具体应用特例,依据国内外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标准,如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IATADGR)、IMO《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Code)、《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及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对货物进行分类鉴定,并对其运输安全性作出评价和建议,为货运企业的运输安全把关。可为货物运输各环节的货主、货代、承运人提供各类货物的包装、适航(适运)性等咨询服务。
行业资讯:
多年来,我国农药使用量呈上升趋势,农药废弃物也不断增多。这分散在广阔天地里的污染,看似不起眼,但长年累月积聚起来,小隐患就会酿成大危害,严重威胁着水、土等生态安全和人畜环境安全。那么,如何安全处理农药废弃物?佰佰安全网为您普及相关的有毒物品知识。
什么是农药废弃物?
农药废弃物是指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包装废弃物和贮运过程中失效或禁用的农药。
农药废弃物包括哪些?
农药废弃物包括三方面:
(1)废弃农药。包括禁止使用但仍有库存 的农药,超过保质期的农药,贮存过程中变质失效或减效的农药,标签脱落无法辨认的农药及伪劣农药。
(2)残剩农药。指农药空包装容器中残剩 的或沾附在容器壁上的农药,施药器械中未喷 净的剩余药液或药粉(粒),施药器械及其他配药用具的冲洗液。
(3)农药包装物(瓶、桶、袋)及被农药 污染的外包装物或其他物品。以上仅是使用农药环节产生的农药废弃物,不包括农药生产环节产生的农药废弃物。
农药废弃物处理现状
我国近年来在控制农药残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些省份建立了农业残留监测体系,有的地方还专门启动了“农药残留监控网”,这些措施对控制农药残留、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这些举措基本上只注重了对隐藏在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量的监测,而忽略了使用后的废弃物,如剩余的农药以及盛农药的瓶子或袋子的危害。
农药废弃物危害
近年来,随着农药用量逐年增加,农药残留物随处可见,许多农民喷完药后随手将药瓶或袋子丢在田边、池塘、河中。这些残留农药或通过自然挥发,或经雨水冲刷渗入地下,不仅严重造成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土壤污染,直接对人畜安全留下隐患,使农村生态环境恶化。愈来愈多盛农药的玻璃瓶被雨水冲到拦水坝或河流转弯处,一些顽皮的小孩把它当靶子,用石头砸着玩耍,碎玻璃随时都可能割伤下地的农民和耕牛,这些对人们生产生活同样构成严重威胁。
大多数农民在使用农 药后随意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丢弃在田野上、道路边、沟渠里、池塘边的现象+分普遍。这些农药包装废弃物造成了严重的 “视觉污染”,影响了农村的环境;废弃农药包装物上残留的农药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对水体、土壤造成危害,甚至对人畜 的安全也存在不小的隐患。
如何安全处理农药废弃物?
第 一、被国 家 指定的技术部门确认为变质、失效及淘汰的农药应予销毁。高毒农药一般先经化学处理,而后在具有防渗结构的沟槽中掩埋,要求远离住宅区和水源,并且设立“有毒”标志。低毒、中毒农药应掩埋于远离住宅区和水源的深坑中。凡是焚烧、销毁的农药应在专门的焚化炉中进行。
第二、在非施用场所溢漏的农药应及时处理。在进行农药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保护服(如手套、靴子和护眼器具),如果作业中发生溢漏,则污染区要由专人负责,以防人员和动物靠近或接触;对散落的固态农药如粉剂和颗粒剂等,要用干砂或土掩盖并清扫于安全地方或施药区;对泄漏的液态农药,用锯木、干土或炉灰等粒状吸附物清理;如泄漏量较大高毒农药,应按照高毒农药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第三、农药废弃包装物严禁作为他用,不能随意丢弃,要妥善处理。完好无损的可由销售部门或生产厂家统一收回;破损的包装物要按照高毒农药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具体来说,金属罐和桶,要清洗,爆坏,埋掉。在土坑中容器的顶部距地面不低于50cm;玻璃容器,要打碎并埋掉;杀虫剂包装纸板要焚烧;除草剂的包装纸板要埋掉;塑料容器要清洗、穿透并焚烧。如果不能马上处理容器,则应清洗并放在安全的地方。
农药废弃物处理涉及到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广大农村的千家万户。当前,食品安全已经成为我国政府和公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农业面源污染正在成为农业环境治理的重点领域,科学使用农药和合理处置农药废弃物的工作也应引起政府和公众的重视,共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让我们共同打造绿色安全和谐的清洁田野和环境整洁优美的新型农村,保障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