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两年中,曾出现过许多欧盟RoHS指令的豁免文章。但是,其中大部分内容不仅叙述错误而且具有误导性。即使有些正确报道,却没有呈现豁免的新完整描述。在这个研究中,公布了电子行业所有被提议的豁免,欧盟专员准予的所有正式豁免和EUTAC(欧盟技术委员会)投票为“通过”但尚未正式发表在欧盟OJ(官方刊物)上的所有豁免权。
欧盟RoHS
自从2003年2月13日,RoHS已成为欧盟的一项法规[1]。RoHS规定禁止铅(Pb),银(Hg),镉(Cd),六价镉(Cr6++),聚溴联苯(PBBs),聚溴二苯醚(PBDEs),执行日期为2006年7月1日。这也就意味着从规定日期起,除了豁免条款[1,2,3,4],所有含有以上6种物质的电子电气设备(EEE)不许进入欧洲市场。
欧盟RoHS 指令[5]款所包含电子电气设备(EED)的产品目录:
1、大型家用电器
2、小型家用电器
3、信息技术和远程通讯设备
4、用户设备
5、照明设备
6、电子和电气工具(大型静态工业工具除外)
7、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
8、医疗器械(所有被植入和被感染的产品除外)[不包含在RoHS 指令中]
9、监控仪器[不包含在RoHS 指令中]
10、自动售货机
应该指出的是,目录中第8和第9条不包含在RoHS 指令中。
许多人误认为这两种产品也是被豁免的。实际上,他们不在RoHS指令范围之内,无需必须遵守RoHS指令的规定。自2005年9月起,欧盟专员雇佣了一名专员来对这两种产品展开调查。如果欧盟专员决定把这两种产品包含在内,他们将不会在2007年底前把提议递交到议会和理事会(根据特殊Comitology程序)。因此,即使所有投票表决/程序被通过,我们也不指望在2010年前看到任何新的实施措施,这还是早的时间!
目前,中国在2006年2月28日公布了本国的RoHS指令,执行日期是200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