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红木鉴定 进口红木鉴定 非标木材鉴定
近20年才修改一次的《红木》新国家标准(GB/T 18107-2017),于2017年末终于正式发布,并将于2018年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令人惊讶的是,这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机构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协会及业内众多大企业并不了解具体内容,而业界关注的红木树种鉴定难题,依然无法通过这一新国标得到解决。
33种变29种
纵观《红木》新标准,修改内容共计29处,其中备受业内关注的部分是红木树种由原来的33种,改为了29种。
树种更改也只是合并同种不同名的树种而已:紫檀属花梨木类中的鸟足紫檀、越柬紫檀被认定为大果紫檀的异名,未被列入红木树种;黄檀属黑酸枝类中的黑黄檀,被认定是刀状黑黄檀的异名,未被列入红木树种;柿树属乌木类中的蓬塞乌木,被取消。“以上几个树种都是不期、不同人对同一树种的不同称呼,此次标准只是把这些名称统一,便于以后的交流。”《红木》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殷亚方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
除了合并一些同种异名的树种外,新国标还对8类中的6类红木特征表述进行了修改,并增加了“木材结构特征”和“气味”试验方法。
对于《红木》标准的修改,中国家具协会传统家具专委会主席团主席邓雪松认为,准确地说内容应该是做了一部分微调而已,将材质相同而名称不同的进行了合并,不存在取消的问题,“这几种材料在当前的红木家具行业中都不是主导性的用材,我认为对行业不会产生什么影响”。
邓雪松的话在企业层面也得到了印证。“新《红木》标准变化不大,龙顺成也很少使用标准中变更涉及的树种,对于龙顺成而言,标准修订带来的影响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