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氯离子含量控制规定
水泥
水泥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10%。
建筑用砂
钢筋混凝土用砂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3%,预应力混凝土用砂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2%。
建筑石子
对存在氯盐侵蚀风险且非封闭存储的混凝土用石子,应参照砂中氯离子含量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进行控制。
掺合料
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硅粉等掺合料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6%。
外加剂
外加剂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6%。
拌合用水
对于钢筋混凝土结构,拌合用水中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1000mg/L;对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拌合水中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500mg/L。对于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结构混凝土,拌合水中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500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