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使用与维护
二氧化碳工程中
1、系统安装完毕,应遵照设计内容及要求,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查、试验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才可交付使用。
2、系统应由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的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3、使用单位应建立系统设备使用技术档案,对使用状况、维修检查与试验作详细记录。
4、每月应对系统进行两次检查,检查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全部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系统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它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保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2)全部系统组件的安装位置不得有其他物件阻挡或妨碍其正常工作;
(3)控制器面板上的指示灯应正常,各开关位置应正确,各连线应无松动现象;
(4)火灾探测器表面应保持清洁,应无任何会干扰或影响火灾探测器探测性能的擦伤、油渍及油漆;
(5)检查阀驱动装置内的压力,压力表的指示值不应小于设计压力的90%。
5、每年应对系统进行两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除按月检规定的内容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护区的开口情况、防护区的用途及可燃物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应符合设计规定。防护区外的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2)贮瓶间内的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
(3)灭火剂输送管路与喷嘴的连接、灭火剂输送管路本身的连接应安装牢固;
(4)高压软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
(5)各喷嘴孔口,应无杂物堵塞;
(6)对贮存装置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应小于设计量的90%。
(7)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启动试验;
(8)手动控制、手动/自动切换、紧急停止操作、备用灭火剂贮存装置切换应正常。
6、每年应对防护区按《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一次模拟喷气试验。
7、灭火系统一经启用后,应由维修单位对系统所有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恢复原工作位置,使其工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8、检查、维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需要协助解决,使用单位可来人或来电通知我公司。
9、无关人员勿乱摸乱动本灭火装置部件,以免发生意外。
安全警告
1)由于二氧化碳气体灭火时,在防护区内减少氧气含量到不能维持可燃物燃烧,达到灭火,加之燃烧时产生的有毒烟雾,在有人工作的场所使用,要确保人员能在系统延时(0~30s可调)喷放时间内顺利撤出;
2)实施立即启动灭火系统或在瓶组间进行机械应急操作时,必须确认防护区内人员已撤出;
3)用户单位在上述部位必须设置明显的警告告示牌;告示牌用语建议如下:
a)在防护区内:警告!!!听到现场警铃响,人员必须立即撤出;
b)在设置紧急启动部位:警告!!!确认防护区内无人方可操作;
c)在瓶组间内:警告!!!机械应急操作时必须确认防护区无人。
4)系统动作喷射灭火剂前,所有人员必须在延时时间内撤离现场。灭火完毕后,必须启动通风系统,废气排净后,工作人员才能进入现场。废气未排净前,如需进入防护区,则要佩戴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5)无论是设备瓶组安装或者维护保养时储瓶间的门必须要开启!不得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