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养护资质、交通服务设施养护资质
交通服务设施养护 包括标志和标线的清洁维护更新,照明和信号灯的维护,意外交通事故的抢救等。
桥梁养护 包括定期检查、油漆、桥面维修、上下部结构的加固及修理,河道控制等(见桥梁养护)。
大修工程 主要是线路及工程设施的改建和路面大修。
路线及工程设施的改建 对原有技术标准的路线、构筑物及设施进行改建或扩建,提高道路的使用性能。
路面大修指一般养护手段不能解决的工程。主要目的是:①改善路面平整;②延长路面寿命;③改进路面光滑度;④基层不良路段的翻修加固;⑤改善排水等。其技术内容有:翻修、罩面和再生沥青路面等;再生沥青路面又分为就地复拌和集中厂拌两类。
由于路面养护日趋重要,近年来,创立了路面管理系统,用系统工程的方法收集路况情报,确定路面损坏的原因,选择养护和大修的有效方案,以达到少花钱养好路的目的。
资质条件
第九条 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实行资质评审、复审和确认制定。
第十条 申报公路养护工程资质的从业单位必须提出书面审请,按本规定附录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从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二)主要负责人身份确认证件。
(三)所有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养护技术工人等级证书复印件。
(四)从事公路养护工程的资历、能力的评价和证明。
(五)从业单位财务状况的证明。
(六)拥有公路养护工程设备的有关证明。
第十一条 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分为三个类别,共五个级别。
一类:可以承担大、特大型桥梁、长、特长隧道以及特殊复杂结构的桥隧构造物的中修和大修养护工程。
二类养护工程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甲级:可以承担一级公路和高速公路的路基、路面、中小桥、涵洞、中短隧道、绿化及沿线设施(不含监控、通讯、收费管理系统)等的中修、大修养护工程。
乙级:可以承担二级及其以下等级公路的路基、路面、中小桥、涵洞、中短隧道、绿化及沿线设施(不含监控、通讯、收费管理系统)等中修、大修养护工程。
三类养护工程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甲级:可以承担高速公路、一级或二级公路的小修保养。
乙级:可以承担二级及其以下等级公路的小修保养作业。
改建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管理参照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可申请一个或一个以上级别的从业资质。
第十三条 申请一类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的从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从事大、特大型桥梁、特殊复杂结构桥梁或长、特长隧道中修或大修养护工程5年以上作业经历;
(二)独立承担过10座以上的大、特大型桥梁和2座长、特长隧道的中修和大修工程,工程质量合格。没有长、特长隧道的省份,可取消隧道养护条件;
第十四条 申请二类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的从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甲级
1、具有一级和高速公路的路基、路面、中小桥、中短隧道、涵洞、绿化渡口及沿线设施(不含监控、通讯、收费系统)等的中修、大修养护工程5年以上作业经历;
2、独立承担过以下工程项目,且工程质量合格;
不少于30公里的一级公路和高速公路的路基、路面大中修工程;
不少于5座桥梁的大中修工程;
不少于20公里的一级公路和高速公路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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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二级及其以下等级公路的路基、路面、中小桥涵、绿化、渡口及沿线设施(不含监控、通讯、收费系统)等的中修、大修养护工程5年以上作业经历;
2、独立承担过以下工程项目,且工程质量合格:
不少于50公里的二级及其以下公路的路基、路面大中修工程;
不少于20公里的二级公路绿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