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精过敏原物质检测 26种过敏原物检测

2025-05-28 10:00 58.62.165.62 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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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原物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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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介绍

致敏香精,是导致化妆品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的主要原因。香料可以是天然或化学合成的。致敏香精在欧盟市场上市和销售的化妆品,如果26种香精过敏原含量超过0.001%(驻留类化妆品)/ 0.01% (淋洗类化妆品),必须在产品标签中标明含有致敏香精成分,以警示消费者避免可能会出现的致敏风险。

  特别留意的是,欧盟2017年发布的 (EU) 2017/1410 号修订案中将新铃兰醛 (HICC)列为禁用物质,任何含有HICC成分的化妆品自2019年8月23日起将禁止在欧盟市场上市,自2021年8月23日起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

SCCNFP(欧盟化妆品和非食用产品委员会) 已于2003年3月11日公布了欧盟关于第七次修订欧洲化妆品指令的L66号文件,即欧洲化妆品指令76/768/EEC(第7次修订),对26种过敏原物质进行限制。

在由SCCNFP 选定的26 种过敏原物质中,有两种是天然提取物(橡苔及树苔),其它24种过敏原物质为:1.d-苎烯,2.芳樟醇,3.苄chun(苯甲醇), 4.香茅醇,5.香叶醇,6.柠檬醛,7.羟基香茅醛,8.2-辛炔酸甲酯(庚炔碳酸甲酯), 9. 肉桂醛,10.茴香醇,11.肉桂醇,12.丁香酚, 13. α-异甲基紫罗兰酮,14.异丁香酚, 15. 丁苯基甲基丙醛(铃兰醛), 16. 香豆素,17.戊基肉桂醛,18. 金合欢醇,19. 羟基异己基-3-环己烯甲醛(HMPCC,新铃兰醛), 20. 戊基肉桂醇, 21. 己基肉桂醛,22. 苯甲suan苄酯,23. 水杨酸苄酯, 24. 肉桂酸苄酯。

  目前国内外对化妆品或日用香精中过敏原物质还没有标准的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