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样批量
(1)使用单位应按砂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应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应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量者,应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
(2)当砂或石的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以1000t为一验收批。
(3)砂的数量验收,可按重量计算,也可按体积计算。测定重量,可用汽车地量衡或船舶吃水线;测定体积,可按车皮或船舶的容积为依据。采用其他小型运输工具时,可按量方确定。
2.试样数量
对于每一单项检验项目,砂的每组样品取样数量应满足表2.2-1的规定。
每一单项检验项目所需砂的少取样质量表2.2-1
检验项目 | 少取样质量(g) |
筛分析 | 4400 |
含泥量 | 4400 |
泥块含量 | 20000 |
石粉含量 | 1600 |
表观密度 | 2600 |
吸水率 | 4000 |
紧密密度和堆积密度 | 5000 |
含水率 | 1000 |
人工砂压碎值指标 | 分成公称粒级5.00~2.50mm;2.50~1.25mm;1.25mm~630μm;630~315μm;315~160μm每个粒级各需1000g |
有机物含量 | 2000 |
云母含量 | 600 |
轻物质含量 | 3200 |
坚固性 | 分成公称粒级5.00~2.50mm;2.50~1.25mm;1.25mm~630μm;630~315μm;315~160μm每个粒级各需100g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50 |
氯离子含量 | 2000 |
贝壳含量 | 10000 |
碱活性 | 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