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装修的环境
*检测项目
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氡。
*检测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污染物 |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 |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
氡(Bq/m3) | ≤200 | ≤400 |
甲醛(mg/m3) | ≤0.08 | ≤0.10 |
苯(mg/m3) | ≤0.09 | ≤0.09 |
氨(mg/m3) | ≤0.20 | ≤0.20 |
TVOC(mg/m3) | ≤0.50 | ≤0.60 |
一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
二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检测条件
1、当房间内有2个及以上检测点时,应取各点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房间的检测值。
2、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检测点应距内墙面不小于0.5m、距楼地面高度0.8~1.5m。检测点应均匀分布,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
4、在对甲醛、氨、苯、TVOC取样检测时,装饰装修工程中完成的固定式家具,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房间的对外门窗关闭24h以后进行。
*说明
以上检测项目为检测标准规定的全部检测项目,客户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取所需的检测项目。
二、非新装修的环境
温度、相对湿度、空气流速、新风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氨、臭氧、甲醛、苯、甲苯、二甲苯、苯并芘、可吸入颗粒(PM10)、总发挥性有机物(TVOC)、细菌总数、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