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进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申报资料: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向海关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名称申报,同时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
(二)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广州危险品进口备案需要资料:
1、货物安全数据(MSDS报告、UN编号)
2、公示标签(有毒,易燃标示)
3、企业营业执照
4、危险品进口备案成功后可根据货物具体情况申请联系函,因联系函有效期为一个月。公示标签是根据安全技术说明书申请,需在外装货前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