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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航:很多HR人员都会有这个疑问,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那如果员工未提前通知而离职呢,员工需不需要赔付?
问:劳动者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而离职,需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答:基本上无责。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对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劳动者未提前通知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明确了,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用人单位基本上很难证明损失以及损失的关联性,也就说没什么特殊情况,单位不能追求离职人员的责任。
同样的,员工离职后,那他的社保关系要怎么处理?减员、转移等等手续该怎么推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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