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检(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由设立的检验机构或向政府注册的独立机构,对进出口货物的质量、规格、卫生、安全、数量等进行检验、鉴定,并出具证书的工作。目的是经过第三者证明,保障对外贸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规定,重要进出口商品,非经检验发给证件的,不准输入或输出。
经常需要商检的商品有:木制品、化妆品、食品、化工品、藤竹制品、防寒服,日用瓷、卫生瓷、节能灯舞台灯、装饰灯商检、不锈钢制品、音箱喇叭节日用品、电线/电缆,插座开关连接线,镇流器,胶合板、自行车自行车配件、电动自行车,热水壶,塑料玩具、电动玩具、填充玩具、毛绒玩具、套装玩具,各类固体电池、电炸炉,塑身机、电动跑步机、机械跑步机、保温柜,电磁炉、电钻等小型电机等。
木制品/化妆品/食品/化工品/藤竹制品商检如何办理:
由生产企业向商检局提出申请,经商检局有关人员到企业现场查验,查验合格后,由商检局签发,有效期一般为半年。企业取得《出口木制品企业检验检疫结果单》后,在办理每一票出口报验时,商检局不再需要每次到企业查验,仅在其认为有需要的时候到企业抽查,如果企业未能取得《结果单》,按商检局的规定, 每次办理出口报验时, 原则上都必须到生产企业现场查验。由于不同地区的商检局业务比较繁忙, 安排现场查验需轮候多个工作日,很容易造成出口船期延误的情况。
办理商检需要提交资料:
1. 企业检验检疫结果单
2. 出口企业合同
3. 出口商业发票
4. 装箱单
5. 出境厂检记录单
6. 出境货物报验单
出口合同、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上商品品种、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必须完全一致,并且品种、数量不能少于本次报验的品种、数量。 《出境木制品厂检记录单》 由生产企业在商检局提供的格式表格上按实际填写。 《出境货物报验单》由企业在本企业通过专用软件,在电脑录入 商品名品、编码、数量、单价、金额、起运港、目的港、运输方式、 出口口岸等资料后, 经互联网报送资料到商检局。 商检局初审合格后反馈一个电子报验号,企业取得电子报验号后,即可打印《出境货物 报验单》。 企业备齐上述单证后, 即可到商检局办理报验手续。 一般情况下, 商检局不需派员到现场检验,一个工作日内可签发《出口货物通关 单》。如果出口报关口岸为深圳关区, 则商检局签发一份 《换证凭单》, 企业凭次单证到商检部门换发《出口货物通关单》 。 办理商检手续时必须注意的事项是报验的品种、 数量不能少于实际出口的品种、 数量。目前相当多的企业出现出货前客户临时增加某一品种的数量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应及时办理增加部分的报验, 不能抱侥幸过关的心理, 以免影响整批货的通关出口。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事项是由于商检报验所需时间的不确定性, 应适当提前一、 二天办理商检报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