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依据。
2.《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2013〕43号):
对财税〔2012〕27号文件政策层面具体落实事宜加以明确,包括企业的收入总额、获利年度,“两免三减半”计算方式等。
3.《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明确研发费归集范围及加计扣除比例。
4.《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
明确人员结构、研发经费、软件收入等关键指标,以及相关办理程序。
5.《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
明确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6.《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
延续了国发〔2000〕18号、国发〔2011〕4号文件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加大了政策对软件企业的支持力度。
7.《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
明确了原有政策和新政策之间的过渡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