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近一年内所有单品检测报告复印件,该检测报由第三方机构出具,且需包含如下必要检测项(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生产单位名称):
1)四项重金属:汞、铅、砷、镉;
2)五项微生物: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与酵母菌总数(皂类、花露水、指甲油和烫发产品无需检测五项微生物);
3)香水、花露水和指甲油产品还需加检甲醇含量;
4)皂类产品需按照QB/T2485-2008《香皂》标准检测,无需检测三项重金属和五项微生物。
常规指标:铅、砷、汞、甲醇
卫生学指标:PH、镉、锶、总氟、总硒、氢氧化物、硼酸和硼酸盐、甲醛、苯酚、性激素、防晒剂、防腐剂、染料、抗生素、维生素、可溶性锌盐。
化学禁用、限用物质:二甘醇、重金属、色素、防腐剂、甲醇、甲醛等。
微生物:细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粪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