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内资商业保理公司金融局注册条件
商业保理是一整套基于保理商和供应商之间所签订的保理合同的金融方案,包括融资、信用风险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服务。保理商根据保理合同受让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并且代替采购商付款。如果采购商无法付款,保理商则付款给供应商。
现代保理行业由19世纪美国近代商务代理活动发展演变形成。我国早的国际保理业务产生于1987年。在华语地区国际保理曾有多个译名。直到1991年,我国原对外经济贸易部(现商务部)组织外贸部门和银行部门的人士赴欧洲考察国际保理业务,后确定中国内地使用“保理”这一名称,并一直沿用至今。目前保理业中,银行保理从业务规模上占优势,但银行保理更侧重于融资,在办理业务时仍然要严格考察卖家的资信情况,并需要有足够的抵押支持,还要占用其在银行的授信额度,所以银行保理更适用于有足够抵押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大型企业,中小商贸企业通常达不到银行的标准。
内资商业保理公司金融局注册条件:
1.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近期没有违规处罚纪录。
2.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认缴)且来源真实合法。
3.不得混业经营。
4.应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5.在申请设立时,应当拥有2名以上具有3年以上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纪录的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