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物理定义而言,振幅和频率上完全无规律的震荡称之为噪声。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论,凡是人们所不需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噪声的显著特点是:无污染物存在、不产生能量积累、时间有限、传播不远、振动源停止振动噪声消失、不能集中治理。噪声来源于交通工具、工厂机器设备、建筑施工和人们的社会、家庭活动。
噪声对人类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其主要表现为对听力的损伤、睡眠干扰、人体的生理和心理影响。当人在100分贝左右噪声环境中工作时会感到刺耳、难受,甚至引起暂时性耳聋。超过140分贝的噪声会引起眼球的振动、视觉模糊、呼吸、脉膊、血压都会发生波动,甚至会使全身血管收缩,供血减少,说话能力受到影响。
厂界噪声的来源
工业、交通、施工、设备产生、生活等。
厂界噪声验收目的
①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14号令),检验建设项目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设施竣工后环境噪声指标;
②检验建设项目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铁路两侧边界噪声限值标准》、《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城市港口及江河两岸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等情况。
③为项目建设方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供一份系统完整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厂界噪声验收监测内容
①对厂界噪声监测(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执行)
②对环境敏感点噪声监测
③对噪声源源强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