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软件企业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高、产业带动力大、市场竞争力强的首版次软件产品,浙江省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软件便函〔2021〕61号),开展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
浙江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材料:
(一)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
(二)申报单位相关材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正本);
2.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3.申报的软件产品近2年主要销售合同及发票。
(三)产品相关材料(复印件):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省级及以上软件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针对申报产品研发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四)国产生态参与情况相关材料(复印件):
软件产品基于国产软硬件的系统开发、迁移适配、集成服务和运维保障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专利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产品获得的专利证书、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参与制定的标准文件、入围部委/省级示范试点项目的证明等。
“省级及以上软件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腾创软件测评中心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能作为检测报告证明。
软件测评中心:
腾创软件测评中心有CMA检测资/质证书的第三方评测机构,,提供的软件测试报告适用于北京、海南、宁夏、江苏、湖北、广东、广西、四川、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全国各地,在这些地区的市场认可度和占有率高,出具的检测报告全国有效,获得全球140多个国家的认可。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适用于全国各省市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