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134-2020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技术要求,以及监测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可作为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和处置有关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等的技术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889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30485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30760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
GB/T 30810 水泥胶砂中可浸出重金属的测定方法
GB 34330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HJ 77.3 固体废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557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 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
HJ 662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HJ 1091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HJ 2025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 fly-ash from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
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和烟道及烟囱底部沉降的底灰。本标准中简称 “飞灰”。
3.2 处理 treatment
通过物理或化学反应,对飞灰中的重金属、二噁英类、氯盐等一种或几种物质进行一定程度的去除,或者抑制其可浸出性,使处理后的飞灰满足后续利用或处置要求的过程。
3.3 低温热分解 low temperature thermal decomposition
将飞灰在缺氧或无氧气氛下,通过低于 500℃的低温热分解反应,将其中的二噁英类脱氯解毒的过程。
3.4 高温烧结 high temperature sintering
将飞灰或其处理产物与其他硅铝质组分、助熔剂进行混合后,通过高温使其部分熔融, 冷却后形成烧结体产物的过程。
3.5 高温熔融 high temperature melting
将飞灰或其处理产物与其他硅铝质组分、助熔剂进行混合后,通过高温使其完全熔融, 再经过水淬等急冷处理,形成致密玻璃体产物的过程。
4 总体要求
4.1 应根据后续利用或处置方式对飞灰污染控制的要求,选择适当的处理技术。
4.2 对飞灰处理和处置技术,有专用污染控制标准的,执行专用污染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