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诚团队努力在服务过程中保证进口物流服务的标准化,从进口操作的理解,进口货品在海关放行之前,没有“货物”,只有“相关进口货物的一套申报单证”。“这套单证”经过海关监管、审核、计税、纳税、放行之后,才可以变成属于货主的货物。这套单证,可以自由的通过网络、传真、.、快递公司、口岸电子管理系统等载体流转,标准化处理。天诚服务团队对“标准进口物流”的服务有深刻的行业积累认识。
进口植物油应当按照规定,持下列材料向口岸报检:
(一)合同、invoice. 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
(二)相关文件: (部分植物油需要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
(三)法律法规、双边协定、议定书以及其他规定要求提交的输出(地区)检疫(卫
生)证书;
(四)进口预包装植物油,应当提供进口植物油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报检时,应当将所进口的植物油按照品名、品牌、原产国(地区)、规格、数/重量、总
值、生产日期(批号)及口岸总署规定的其他内容逐一-申报。
(一)口岸对报关员提交的报检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受理报检。
(二)进口植物油的包装和运输工具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三)进口预包装植物油的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植物.
油的要求。
(四)口岸对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植物油要求以及与质量有关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进行检验,包括格式版面检验和标签标注内容的符合性检测。
(五)进口植物油标签、说明书中强调获奖、获证、产区及其他内容的,或者强调含有
特殊成分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广州天诚现有一支的清关服务团队,以卓越的服务品质、专业安全的技术服务实力,为不同的进口客户提供更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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