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支持
① 国务院2019年1月24日(国发【2019】4号)—《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② 教育部2019年3月29日(教职成【2019】5号)—《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
③ 国务院(国发【2014】19号)-《国务院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④ 教育部(教职成【2014】9号)-《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整合学校和企业的教育资源,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工学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示范性专业建设的需求,开展校企合作,是专业快速发展,提高办学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
上午文件从国家规划到教育实施,要求:
① 大力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
② 推动现代服务业企业深度参与学校协同育人、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
③ 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企业可利用资本/技术/知识/专利/管理要素参与学校实训基地共建共运营,并给予企业教育附加税收减免)
④ 打造一批高水平校企共建的校内实训基地
⑤ 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经验,给予学校自主灵活设置专业、企业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成为学校教材